1.按照處內統一部署,完成鄉鎮企業、農產品加工業等行業的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考務管理相關工作。
2.承擔考評數據接收、審核、國家(行業)職業資格證書打印與核發工作。
3.承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相關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。
4.承擔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培訓、對各地鑒定站的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。
5.完成職業技能鑒定指導處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崗位條件
(一)出納崗位報考條件
1.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,北京市城鎮居民戶口;
2.年齡在40周歲以下(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),身體健康;
3.熟悉財務知識,從事財務工作5年以上;
4.遵紀守法、堅持原則、作風嚴謹、服務熱情;
5.具有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從業經歷者,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。
(二)職業技能鑒定指導處證書管理崗位報考條件
1.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北京市城鎮居民戶口;
2.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),身體健康;
3.熟悉國家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的有關政策、法規和工作程序,有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管理經驗;
4.具有從事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經驗,熟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系統軟件操作者優先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發布招聘公告。2012年3月26日至4月6日,在農業部網站和中國農業人才網發布招聘公告。
(二)報名和資格審查。
1.報名時間:2012年4月6日22:00前。
2.報名者請用電子郵件提交以下材料:①農業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。②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,出納崗位須提供會計證復印件。③個人簡歷。④其他有關經歷和業績證明材料(提交材料后請與聯系人確認),同時將紙質材料寄給聯系人。
3.資格審查:中心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,并于4月10日前,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筆試。
(三)考試。
1.筆試。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,占總成績的30%。中心將于4月中旬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筆試。具體參加筆試的人員、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2.面試。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,占總成績的70%。按照筆試成績1: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。具體參加面試的人員、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體檢和考察。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,按照1: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。組織考察對象體檢,并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組對其進行考察。
(五)確定人選及網上公示。根據綜合成績、體檢和考察情況,確定擬聘人員,并在農業部網站和中國農業人才網進行7個工作日的網上公示。
(六)上報審批。公示無異議后,填寫《農業部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登記表》及相關材料,報農業部人事勞動司批準。然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。
四、聯系方式:
單位:農業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心辦公室
地址:北京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農豐大廈1020室
郵編:100122
電話:59199656,傳真:59199674,
EMAIL:xqbgs@agri.gov.cn
聯系人:劉宇、曾克麗
特此公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