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印發的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》提出了中國食品安全的階段性目標,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,使中國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,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,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。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。
除三年目標外,這個決定還提出,用5年左右的時間,使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、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、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,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,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,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。
這個決定要求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,建立健全食品退市、召回和銷毀管理制度,防止過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產經營環節。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,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。
近年食品安全問題頻發,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之后,染色饅頭、瘦肉精……問題不斷。甚至最近國家女排隊打了敗仗,理由居然是怕豬肉不安全,三個星期沒有吃肉。中國消費者飽受問題食品困擾,產品質量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。消費者不禁要問,連基本的產品質量都保證不了,漲價與民爭利的企業,消費者難道不能用腳投票維護自身權益?
這些年來,中國企業說了不少“社會責任”、“企業公民”的時髦話,但現實是一些食品企業即使產品出了問題,也只想通過公關運作化解危機,不去改善產品質量,反而發動更大的促銷攻勢。然而,對這種企業的產品,中國消費者依然買賬,看到促銷依然參與,發現問題也不想惹麻煩。
食品安全問題一方面主要有賴于政府管理部門嚴格監管,強力打擊企業非法經營行為,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;另一方面,企業必須嚴格自律,從企業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擔當的角度,確保自身產品質量。
其實,這樣的企業在歐美市場肯定在第一次出現問題后就支撐不下去了。這當然與歐美市場嚴厲的監督、懲罰措施有關,但也與消費者群體的維權意識強大有關。
過去三年,我們一直提倡建立強大的內需市場,但這個市場不僅需要強大的企業,也需要強大的消費者群體———他們既要荷包充盈,也應腦力充沛。讓劣質企業無處遁形,避免劣質企業驅逐有良知的企業,關鍵在于中國消費者是軟弱還是變得強大。